重點資訊
林靜儀委員我覺得表現好的地方是,有提出重點所在,並且給予對方回答時間
較為不好的地方算是,只有給予問題的重點提出,但沒有給予實際的改善方法。
委員怕一般民眾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損失權益,提醒官員更新最新消息。
優 :優秀的質詢內容,專業度相當足夠,能與行政官員就專業議題進行討論詢問,並能深入探討。
缺 :時間掌握上可能還需加強(其實也不算缺點拉,只是我想不到了)
我覺得此委員準備充分、講話犀利的,在有限的時間當中質詢了多樣的問題與弊病。最差的地方便是講話態度不佳、並沒有給官員時間講話,打斷別人講話的動作。
我覺得他在質詢資料的準備上很齊全,但完全不給行政官員講話的空間,也會打斷官員說話,甚至沒有提出具提的懲處方式,反而是一直糾結在金管會主委講過的話要求其收回,不正視問題本身的存在在,讓人覺得這段問政有點在作秀。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