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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分鐘都在廢話,後面緊咬著質詢對象抨擊,無提到草案的質詢。
該委員於質詢前,有將相關資料查妥,準備充足適當,但委員也許是口誤,或是對於能源局對民間開發招商有些許不了解,但依我了解,委員應是想強調能源開發的民主化與自由化相當重要,不應由大公司以99.2%獨佔之。
我覺得這位委員這次的質詢算是有談論到重點,但可能是因為口才問題加上沒意義的描述偏多,不是表現得很清楚,而且也沒有甚麼具體的建議或是我覺得對問題有幫助的論述。
我覺得陳雪生委員有體察民眾之苦,但是只有點出一般建議,並沒有看到更加深入之探討
優點: 要求行政機關承諾後續改善,且會持續關心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