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經濟委員會
新北市第9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賴議員質詢有時會有重複問話的情形發生,對方已有回答問題卻仍然不斷詢問是個小問題。
應更善加利用這10分的質詢時間,而不是一直提問僅少許質問與建議。
我覺得他講話很真誠,會讓人相信他,他也有積極的提出配套措施,為特定族群發聲,而且他很和平。他的數據考證比較少,這樣會比較難以佐證。
委員提出很多具體建議,例如詢問僑委會是否能將僑生獎學金及莊守耕獎學金合併作業或是能改善獎學金預算的編列技術錯誤等等
這位委員對於所要質詢的內容並未充分了解掌握,雖然說所質詢的內容是需要具備一定的相關基本知識,委員平常也許很忙對於這方面無法通透了解,但是委員及其助理所準備的資料透過質詢能夠了解並不是很充足。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