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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資料很充分
資料準備充分,有與台灣現況比對資料,不單只有台灣給孩童玩的遊樂設施數據,也有國外的資料數據,利用數來印證次長在對於該法規上認知的不足,讓受質詢的人可以更了解現況。但由於資料準備太充分,發言時間有點久,沒有給被質詢人適當的發言機會。
這個委員應該有抓出他們還沒有先通過法案就私下先實施超速照相,不管這個是好是壞,我覺得很多法案,人民不懂也不知道,但法律上說對就對不對就不對!人民有些法令真的都不太清楚
不停地打斷對方的回答,情緒有點激動,可以試著明確的說出你想問的,但一直重複在同一句話上。
從頭到尾有扣緊主題質詢,並有準備充分資料,也無不當言詞。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