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 :
對於程序上比較仔細,希望更加積極。
提出時事,對於員警的配備非常關注。
希望署長對於警察有同理心。
缺 :
一直提問是否有關政治選舉。
有些時候會偏題。
有些話比較重。
一直很想插話,不讓對方把話說完,或是開口。
沒有
找到問題癥結點 對於體育問題不遺餘力
我覺得在影片中,此位立法委員應該給予政府官員解釋的機會,或是聆聽完他們的說法再繼續質詢,而不是直接打斷他們的話。質詢的目的應該就是希望透過提問的方式讓官員回答藉此更加瞭解政府的政策與作為,其實影片中沒什麼讓官員回答的機會。
在官員回答問題時,重複敘說問題,讓官員不太能充分回答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