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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他的標現最好的地方是有指出問題並且督促執行
前面提到關於東華大學的資金問題,並督促審計部去調查東華大學校長任內之相關行為,但是這邊我不確定是不是審計部要去調查還是監察院
而且他講話有種喜感,滿好笑的
我覺得他的缺點是
他可能有點不太知道審計部的職權,後面在詢問主計長特種基金,沒有發現是立法院通過的,感覺沒有特別的專業能力之展現,而且聲音沙啞很煩
有條理的依序提出問題 並未提出具體改善方法
我覺得這位委員克盡職責,質詢態度良好,雖事前準備不足,連台大與台哥大都會搞錯,但對每個細節都有提及且要求。
講話的語氣很肯定,資料準備充分。
時間掌握還行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