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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提出不夠明確
委員表現得中規中矩,唯一一個還需要改進的大概就是一直看著稿子,好像自己都不太了解質詢內容一樣。照理來說質詢的內容應該是委員自己會最清楚自己要問什麼,但是一直看著稿子會讓人覺得委員是否臨時抱佛腳或功課沒做好。若有做好準備,下次就別再看稿看得那麼頻繁了;若沒做好準備,那最好是做好再來。
會提出理論,有時候會不給別人說話
我覺得陳明文立委的資料準備充足,且在質詢委員時,還能提出相關的法律條文,討論是否有保障人民的權益,是很專業的問政。
有讓別人回答的空間,講話和平
參考資料少,口齒不清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