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經濟委員會
新北市第7選舉區
無黨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有針對問題進行提問
能夠對於工業園區和產學合作的定義及意義對陳部長提出專業的問題,但在態度方面有點太咄咄逼人。
有把問題明確的舉例出來
我覺得徐委員表現得很好的地方是有做足了功課,並且問題針對核心,句句切和主題;而表現得稍微不理想的地方是在等待財政委員會的官員回應時,表情稍嫌不耐,也會頻頻打斷官員的回應。整段質詢沒有聽到官員作出的完整回應,除了官員本身不夠快速應答以外,徐永明委員也有一部分的責任。
與被諮詢方有交流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