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感覺嚴厲,語帶嘲諷意味,"這不是自打臉嗎"重複多次,雖然確實沒有請到當事 人來解釋,對事件的理解與真相,會打折扣的這一點,我理解,但在語句上,可以換個講法比較好,語氣急促,是要找人吵架還是開會?整場質詢,緊咬獨董跟管中閔案件,提出現行法律對獨董的規範漏洞及灰色地帶,還有兼職過多的問題,還不錯。最後的反問,總地而言,要求教育部把自身立場釐清即可,"抑或是我誤會了,你們根本沒有人在場,也不知道?還是看到了,卻當作不知道?"這種很像情侶吵架會友的台詞,一口咬定的說法可以換掉比較好。整體而言,透過法律條文去評判現實,找出漏洞很棒,但說話表達方面可以更好
我覺得這位委員比較好的地方在於知道自己的重點在哪也會針對自己的重點逼問,缺點的地方這位委員容易搶話在被質詢方回答時不給被質詢方講完就接話而且口齒有點不清楚。
態度很好,但依些地方會搶話沒聽政府講完
好的地方:
1.問說政府為什麼要訂這部法還有會不會影響到消費者。
2.後半段要求政府注意言論自由和資訊發達所帶來的問題。
需改進:
1.應要再對這部法做更深入的討論。
影片太短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