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新北市第6選舉區
親民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冷靜,不情緒化
有作準備, 但可以讓質詢對象多講一點
優點是質詢態度良好,不會給人很重的壓迫感,內容也很有條理,會一步步的蹈入問題,也有給官員足夠的回答時間。
內容清楚
一開始說資訊就說錯,也一直會說大家關心其他委員關注等,好像自己不是其中一員,然後在敘述資料的時候,都會說這件事有一些問題,但也不具體說出來,好像自己也不是很瞭解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