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資料沒有查詢正確,導致質詢變成在解釋條文。
同樣的話重複多次,整體沒什麼重點,也沒有特別點出問題的核心。
時間可以控制更好 提出的問題癥結點也不錯
好:委員敘述非常有力,而且聲調跟表達都非常清楚! 差:可以再多留點空間給官員回答。
優 :費委員能提供專業質詢,且專業度相當足夠,熟知金管會職務與專責內容
缺 :對於顧主委回應有些不尊重之感,或許是對顧主委專業度上的質疑與政治操作可能性的不悅,但此次質詢乃是對於金管會職務上提出質疑,費委員卻有些針對顧主委個人之嫌,我認為並非恰當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