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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點亂七八糟的感覺,怎麼會要求重新投票,我相信那個表決應該是照程序來執行的,不服氣重新表決讓人覺得有點可笑,他的言論好像也沒有甚麼建設性,感覺就是在找麻煩而已。
有聽別人好好把話說完
黃秀芳委員的質詢是非常犀利的,而且態度強硬,但是我認為黃委員的所提出的問題有些鬼打牆,會讓觀看她質詢的民眾有些不知所云,且對於問題也沒有提出甚麼解決辦法,反而是回答他的質詢官員更加的有想法並立刻提出解決方案且提出可行以及不可行的原因,雖然說這本來就是官員的責任,但我認為立委被人民選出來替人民監督政府以外,除了提出質疑,也該拿出專業度來協助政府解決問題,將問題的解決之道提供給政府作為參考,這樣效率或許能有所提升;不過還是要替黃委員平反一下,我認為黃委員在議題上的關心程度是非常高的,而且也非常了解時下的議題,例如史萊姆在校園裡流行,而它對於人體危害的影響,這方面委員是有做足功課的,而且也能與時俱進,這方面我非常的肯定。
陳賴素美委員資料準備充足,問政質詢言之有據,例如:如何有效解決統計調查人力問題?除了提出問題,也提供案例分析給予參考與建議。
很好,講話時注視著對方,也知道對方當過委員,代表有了解他的背景。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