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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聚焦在交通方面的質詢,你問電信499之亂幹甚麼?又關衛生紙之亂甚麼事,付錢請你監督政府不是讓你在你的小小演講伸展台講屁話,問題一點都不具體,事先也沒做好準備,露營車相關內容都搞不清楚怎麼好意思說出來?完全搞不清楚狀況浪費大家時間。
用了去紐西蘭考察的內容舉例,讓大家知道他不是拿錢出國玩的。
講話的語速很剛好,有條有理。
我覺得這問委員有點咄咄逼人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質詢時的態度和資料準備這兩方面,而最差的地方是質詢的後半部分有點偏離主題,說到部長辭職那方面的事情。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