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交通委員會
新北市第5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提出問題後都有提出改善建議,只是不太懂突然轉到燈塔的議題
立委積極詢問相關事務
委員有對於要質詢的主題曾親身到達當地去探訪去收集資料我認為是非常棒的行為,也有確實發現問題所在,但並未要求被質詢方承諾改善僅只是提醒語氣,被質詢方可能僅只口頭回應。
最好的地方:有使用確切數據來進行質詢,且有抓到問題癥結點(學校的學生吸毒人數下降,青少年吸毒人數卻上升),有提出具體建議
感覺有詢問到問題,不過沒有對於做深入分析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