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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要諮詢的問題感覺的到有做深入的事前準備
關於中興電信的問題,她沒有給予對方辯論的時機,比起不斷說自己不想聽,她應該詢問政策接下來的動作,要求給予承諾。可能是時間不足,我覺得她最後對於水源開發的議題沒有深入追究。她對於議題都有去調查、了解基本的背景,雖然她第一個問題只聚焦在美國和中國,主觀太鮮明,應該出示中興電信是否還有其他弊端,但這是我認為稍微比較好的地方。
問題明確,提出改善方法。
跟其他委員比較起來,葉宜津委員有比較明確的指出問題點和解決辦法。
提出很多問題也搭配準備好的資料,但時不時插話讓對方沒有足夠的時間回應,態度也不是太好的感覺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