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點:問題正中紅心,質詢效率很高,考量議題很全面,會用不同角度分析
缺點:資料準備嫌少,導致質詢效果下降
關於蔡宜津議員
表現好的部分:
第一、 我認為議員是有充足的準備,有製作ppt,並條列式要講的內容,可以讓被質詢者,以及有助於下面的其他議員觀看、理解。
第二、 在提到中華電信499方案時,也有拿出過去網速和現今的相比較,提出了具體的數據,可見有預先查好,才提出質疑。
第三、 在最後(時間: 15:52:35)時,有詢問要多久才能給予答覆,並提出這樣可以排在未來的例會當中,這個詢問的舉動,有表達出會進行後續追蹤,這也是我觀看這四位議員之中,唯一有做到這點的人。
有待改進的部分:
第一、 議員提及(時間: 15:48)說中華電信499方案,需綁約30個月,”我個人”評估不用15個月大家就會換手機,就會又違約,他並沒有提出確認的數據或是統計,而是以個人的想法提出質疑,這樣似乎不具說服力。
第二、 議員提及中華電信的老顧客,想要換499方案,不該收違約金,但我認為這個部分並不合理,因為顧客本來在簽訂合約時,就知道不能隨意更換方案,所以他們確實若想更換到499方案,確實違約,也必須支付原訂合約上的違約金。
江委員的質詢過程有邏輯、有條理。只是和金管會主委的意見不同,因此雙方遲遲無法針對經理人跨行工作的法規有所結論,但就顧主委提出的方向,雖然理想,執行度也有一定的難度。我和江委員一樣也很期待之後金管會要用什麼樣的規範才能達到真正的有效管理。
委員的主觀意識較強,希望可以給詢問對象一些解釋的時間
有提到建築界的台灣之光 正面的訊息還不錯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