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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財團互相搶財位群眾發聲 表達過程中語氣過於平淡還有點口吃
我覺得張廖萬堅質詢的資料準備充分,且質詢時條理分明嚴謹
我覺得委員都給予官員正向的鼓勵,也不會去刁難他們。
這位立法委員的質詢我覺得不是很好。我覺得他整個質詢過程的提的問題有些片面而且抓住這個問題不放十多分鐘甚至還超時的整個質詢過程不管官員怎麼回答解釋他還不停地打斷,只問了那麼一個問題。我覺得他作為立委沒有很好的思考這件事,沒有給出建設性的意見,缺乏對事情個角度的考慮,台灣不是只有公司法或證交法,這件事涉及到每個法律的部分都應當被考慮,而不是只揪出其中這兩個法案就片面地質詢。
表現最好的原因是對答如流,有備而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