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覺得委員講話非常有條理 有針對事情提出專業見解
他為比較弱勢的漁民爭取他們所應該獲得的權益。
很了解外交現狀
口條清晰,內容簡潔,能說出部分癥結點,但具體建議有點少
對退場條例草案提出問題,會延伸問題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