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新北市第4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有針對問題進行提問
時間掌控,最後有點混亂
分配每個質詢官員時間充裕,但還是太久了
問政沒有很大的專業,一直藉由言詞反諷主委,很不妥當,真的要做足功課才來有效率的問政,很多的資訊來源都沒有很確切
曾議員具有足夠的專業性以及對法律不苟且的認真,堅持依法行政,然部分提出之疑問有點偏題,像是在針對未來是否能夠繼續接任除公務外相關金融行業,提出之反駁不夠有利,反而會使人覺得邏輯錯誤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