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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立委是隸屬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不過對於這次的質詢感覺較偏重於經濟的發展,但是卻也是替人民發聲,不讓國家的利益收損,單憑這點就足夠讓我對他的表現給予很高的評價了!!
沒有
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口齒算清晰,且對於要質詢的重點有提出來;較差的地方在於資料收集沒有很完善,例如沒有106年的外銷相關資料,以及同一個問題有時候重複問太多遍
最好:有維護地主的權益
最差:感覺像在交差,沒有提出實際要求的作為
積極質詢沒有太多廢話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