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新北市第3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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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委員事前有充分的準備,對於質詢內容有一定的掌握度。問政的深度可能要加強。
我覺得他提出要監督宗教財團法人是很有道理的,的確像他說的人民因為信仰可能不會去質疑或是不敢去質疑,正因為如此才需要政府的監督!
這位委員提出的問題點有為人民思考,並提出改善方法給官員改善還蠻好的
委員還自己帶了圖片來讓官員更了解自身所要表達的意思,可看出委員的用心
前面他提到(可能主席認為今天這個法案比較單純,所以允許部長不用來,但我還是要具體向主席建議,畢竟內政部是國家的最大部,掌管國土規劃計畫)他應該是覺得部長要來參加會議比較好可是他後來又講「減香減爐」的事情整個質詢都不符合危建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