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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費立委事前的準備上可以看出立委在整理資料上缺乏統整能力,只是將一些資料在未經過整理的狀態下全部丟向顧主委,質問的過程中更可以看出費立委缺乏聆聽的能力,整場質詢中不停的向顧立委賣弄自身經濟知識背景,實際上顧立委針對問題的回答不到十句話就被費立委打亂,喪失基本溝通能力。從整體質問過程中我認為費立委並沒有做好為人民監督之責任,建議能先培養內在素養,在工作態度上會有很大改善。
一開始在面對原住民的問題對他很有好感,因為我也很贊同他考慮到當地人的權益,但後面再質詢中央選舉委員時,態度變得很強硬像是在對方正準備開口講話的時候,突然又很大聲的對著對方講話讓我覺得有點不舒服。但整體的質詢過程說是好的。
資料準備得相當充裕,甚至比部長還更加了解現況以及應對方式,但插話就不是很喜歡
無
這位委員對於所要質詢的內容並未充分了解掌握,雖然說所質詢的內容是需要具備一定的相關基本知識,委員平常也許很忙對於這方面無法通透了解,但是委員及其助理所準備的資料透過質詢能夠了解並不是很充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