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新北市第3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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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氣還算溫和但在質詢中有些時候並沒有給部長回答問題的時間,反而是直接插話,但並沒有離題,也很明確的詢問主題,提出問題點,並也有給予建議。
很喜歡他的敘述方式與語氣控制。很清楚勞動部的政策執行與要質問的點。基本上台場都被他主導了,
相對勞動部長想要官腔卻被他給阻擋,部長身旁的人員也沒有簡潔說明。與其相對比,魄力十足。
能提出許多適當的建議與執行力,並且為民意發生,單純看影片,其邏輯清楚、理解能力強、回答建設性十足,是很有領導階級能力的一位立委。
有條理並具體地說出自己的想法與建議
不帶有私人情緒
我認為此立法委員就如同主席所說,質詢鏗鏘有力,且我認爲他的質詢方式會讓人無法反駁卻又不會有太超過的攻擊性,我認為運用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名字中「德」字的意義引導出全教總518宣言中針對教育部長吳茂昆「德不配位」之評斷很聰明。
這位委員邏輯思考清晰,能提出自己的看法與被質詢者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