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最好:
有認真去做作業
最差:
態度應該再硬一點
我認為他質詢時態度良好,能夠針對主題提出癥結點且要求署長改善,蒐集資料完善能夠針對署長的回答提出問題。我認為較不好的地方是「不山不市」這個詞,因為聽眾並無看到發言紀錄,我認為可能造成一語雙關的問題。
有時候沒有給對方足夠的時間回答,但有提供相關資料數據也很清楚明白
好:抓緊主題有專業度 壞:不給官員答題時間
我認為此位議員雖然提出了問題,但只單方面表達了自己支不支持這項法案,質詢期間提出的解決辦法也旨意一昧地要求官員用官位去保證政府會有改變,具體的解決方式、立委不支持的原因通通都沒有提及。甚至質詢內政部營建署署長時還扯到之前的大法官提名,直接奚落官員沒有選上真好,在質詢時間裡提及不相關的事,根本沒有觸及深澳電廠這件事的核心,並且惡意針對官員的對話我認為並不是一位立法委員該有的素質。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