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口條清晰,很有質詢壓迫感,個人認為還不錯,沒有嘻皮笑臉之感,任職還算不馬虎;雖然提出了結果方案,可理由卻並未實質說出,只以制度論與不符合自身意願但並未具體描述,且貌似沒有對答的部分有待加強。
我覺得委員一開始很好,有為農民發聲,為我們在地文化發聲,也有提出建議。但是到後面,對方在回應的時候,她常常打斷別人回應,別人都還沒講完就先回應。
有給出確切意見(收集雨水、落葉做成堆肥)
我覺得他有提出建議,那方向還滿明確的,但她有點不讓人講話,他應該要適時給別人適當的回答時間
最好的地方;1.充分利用時間提出問題2.有確實為人民發聲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