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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為什麼委員在討論兒童遊戲場安全時,要這麼的執著於台灣參加WHA的保證?並不斷的問官員能給幾成的保證。讓我感覺她是來找碴的。
探討方面主題不錯
我認為委員準備的還蠻充分的,也沒有只問1 2句話,鬼打牆,看的出來市有準備過質詢的內容,影片中說當初決定2年,但現在看來又要在延期,委員則希望他能去處理掉那些事,和其他人好好溝通,而不要發生再延一個4年。
我覺得這位立委在發言時能針對主題條理分明的將現行網路所面臨的問題一一的做出說明,但如果能提出更具體的改善建議就更好了。
有給對方完整的時間說明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