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點:我覺得施義芳委員事前質詢資料準備非常充足,收集很多數據來佐證質詢問題,並且提出政府的失敗點,讓行政機關檢討並改進。
缺點:比較可惜的地方是施義芳委員沒有具體的提出自己的想法來改善此問題,而是請行政機關自行提出報告繳交至委員辦公室。還有質詢時間超過12分鐘。
最好的地方是在於有用心在關心人民,不好的地方是感覺可以再切入重點一點
此委員發言理性,雖未提出具建設性建議,但有提出各部會努力方向。
有講解決方法,從教育著手。
最好的地方:準備的資料還算完整,過程中不跑題。最差的地方:偶爾會打斷被質詢者發言,不過還好次數不多,被質詢者還是有辦法回答問題。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