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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1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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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問題正中紅心,質詢效率很高,考量議題很全面,會用不同角度分析
缺點:資料準備嫌少,導致質詢效果下降
質詢議題不錯,為人民大力發聲,讓司法院解決那些久懸未決的案子
一開始使用的籃球比喻與吳委員的質詢內容關連性看起來並不高,接著委員透過投影片解說許多相關概念,是可以知道委員對於此議題很了解,但卻未能夠與署長進行對話、質詢並獲得回應,且未能夠提出自身對於該問題的建議到底為何,在這部分有些可惜。
最好是能夠明確表達出意見和想法,最差是問題沒有什麼難度
條理清楚,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