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新北市第11選舉區
民國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清楚點出每個部門的功用,及對每個部門提出相對應的問題
最差的地方:有時講話太過激動,麥克風都爆音了
最好的地方:有提出具體建議(EX提供民眾申請檢測...等等)
有提到它國執法方式,給予不同見解
感覺沒有注意到更應該注意的問題,只是在表面而已
李昆澤委員能夠充分的準備資料,並準確的背出條例的內容,而且講話具邏輯性,也讓被質詢的官員有充分時間作答,不會硬要打岔。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