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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
新北市第10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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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針對基金會編列預算提出問題點,提出一樣的內容,卻有不同的預算,要求官員解釋其中的差異性,不足的是沒有留下充分時間給官員說明
委員講話很有條理 不過台語用詞有些比較會不太清楚
我覺得他講話很真誠,會讓人相信他,他也有積極的提出配套措施,為特定族群發聲,而且他很和平。他的數據考證比較少,這樣會比較難以佐證。
不太了解
能夠冷靜分析,並針對被質詢者的論點,再提出探討。質詢需要有一定批判性,但建議能再和緩從容些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