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內政委員會
新北市第10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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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適時給予回答的時間
對退場條例草案提出問題,會延伸問題
最好的地方:明理分析問題,確實表達出癥結點,適時用比喻的方式
最差的地方:說話有時比較激動
委員在體育方面的質疑與質詢都表現得很好,不僅要求體育署在體育改革上推出該有的保證之外,也請科技部在體育科技上是否有做什麼實質的作為。
最好,不會被官員轉移焦點。最差,鋪成太久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