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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條很好,講話清楚,思緒清晰,但是冗言贅字有點多,像是開頭,就有點過長
最好的地方是有重視警消人力編制規範的設置,最差的地方是詢問時間到了還盧加長時間。
我覺得這個立委對於條理跟整理資料方面都做得比陳明文好太多,做的事前功課也看的出來有用心,也有事先講好要說啥不會語無倫次,就算看得出來她有些激動但也不會讓人覺得不專業,對於質詢對象的禮貌跟時間掌控都很好。
關於劉櫂豪議員
表現好的部分:
第一、 在質詢最開始,先陳述事情的原委,並提出想要更了解的部分,他提及”訂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最主要是為了因應數位匯流的趨勢,簡單講,是針對我們現在想到的電視、通訊及網路等等訂定基本法,將他們集合在一起”,這是可以讓所有底下的議員,以及被質詢者,快速進入狀況的方式。
有待改進的部分:
第一、 沒有製作ppt,沒有清楚條列式出質詢的大方向,結尾時並沒有統整所有,並陳述一次,會聽完以後,還抓不太到重點。
第二、 (時間:11:51:00)在被質詢者在陳述時,打岔並補充自己的問題,我覺得會影響被質詢者的敘述,若是可以在陳述問題時,多做準備,就可以減少問問題時的錯誤或是少講了東西。
第三、 我認為被質詢者,詹主任委員提出的都是專業的法條,以及政府現今的作法,但是似乎劉櫂豪議員,對於比較專業的部分沒有辦法做討論,可能事先的準備不夠充足,所以只能一直提出問題點,變成一方面一直丟問題,另一方面只是答題,而兩人較少能夠持續討論同一件事情。
關注公眾利益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