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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位委員最大的優點在於他能提出自己的意見並詢問與聆聽對方的答辯,語氣不會太激動且從不打斷對方說話,質詢的內容也準備得很充分。
蔣委員有作出簡報加以說明這個部分我覺得不錯,而我覺得有些事要有明確的答案在說出來,像是裡頭提到前任部長辭職原因,雖然真相有可能就是蔣委員所說的,但事實卻是本人才是最清楚的
對於質詢問題可以清楚迅速點。
最好的地方:這個立委不會一直用罵小孩的方式來詢問官員,也不會在立委講話的時候一直插嘴
最差的地方:核廢料哪裡來的哪裡回去,這個方法並沒有想到核電廠附近的居民,核電廠附近的居民會受到2次污染
最好:對於河邊溪流邊應雇用特別人員而不是游泳池的救生員,我覺得這個概念很好,因為要有受過相關訓練的人員才能在危機時及時用對的工具及正確的方法救人。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