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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的感覺還不錯,就讓我有感受到他是真的要為了要讓漁民比較好而提出問題,不僅僅是讓漁民有更好的保障,也是為了避免以後交通部和漁民有衝突。
我認為委員表現最差的地方是她質詢的態度,她的態度太過於咄咄逼人,就自己的看法一直說,沒給部長太多的回答空間.
我覺得這個委員質詢時沒有重點、插話、浪費時間(最差的地方)
但是他點出官員的不恰當處(決議時請人代為決議)(最好的地方)
講話口齒不清,聽起來有點吃力
最好的地方在於能清楚明確提出問題,達到質詢目的,較差則是沒有過多的舉出實際案例輔助說明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不成案。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