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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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委員質詢的問題緊扣主題,問政態度也良好。
最好的部分是質詢清楚,會要求對方清楚地回答。
我覺得立委表現最好的地方是在質詢過程中的態度非常不錯,有替公眾說出他們的想法,也很有力量的說出他想說出的話,但又不會過於激動造成場面失控,除了有討論到主題之外,藉著主題也延伸到一些和主題有關的議題上,例如:深澳燃煤電廠案。也給了環保署建議在審空汙法之前,應該要先開全國公聽會。
好:有認真做資料,但可惜不夠周全
待加強:太強迫人,一方面要求時限,又要求分開人力與資源做資訊圖表(而且我覺得這不是最重點的....應該是資訊整理不夠清楚而非做出圖表,圖表只是大概方向,不適合這種需要仔細研究列舉的資料)。台電只是代表,具體上要如何縮短時間並不清楚,要他給承諾沒什麼意義,反倒是如果為了這個而刪除必要的流程的話就得不償失了
1.再提出問題後有效對於弱勢族群提出可以考慮的政策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