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口條不錯,有邏輯性,資料準備也充分。
提出的問題滿關鍵的,講話有條理
沒有更多的說服點,後期在鬼打牆
立委確實有最足準備,相關資料都有蒐集好,像是各海港的建設花費就花蓮最少。但立委有點咄咄逼人,不太給對方發言空間。
此立委我認為準備分常充足,充足發揮問政專業,且態度得宜穩重,講話條理清晰不矛盾,明確提出自我想法及改善措施。缺點在於我認為有些議題太快速質詢過去直接換下個觀點,我認為可以再深入。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