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這位委員資料準備充分,且能在有限的時間內提出問題與官員詢問,而且條理分明。
關於鄭寶清議員
表現好的部分:
第一、議員有製作ppt,並條列式要講的內容,可以讓被質詢者,以及有助於下面的其他議員觀看、理解。
有待改進的部分:
第一、(時間14:59),議員提出了一個論點,是中華電信499方案,他們並未預想到會有這麼多人想要申請,完全是中華電信預料之外的,所以政府不應該為此對它們懲處,但就如同詹主任委員所講的,企業本來就應該先預先評估好,完整的評估以及後續影響,不該利用意料之外的說法,而不用負責,所以這點我認為議員不應該用這樣的敘述方式,以及這樣的論點做陳述。
最好:能夠具體的提出問題 資料準備充份 時間掌握良好 最差:無
態度嚴謹,整體內容有條理,也關注了消費者的權益。
委員態度良好,且能明確提出質疑點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