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口條清晰 充分給予發言空間 換位思考 尊重被質詢者
施加給被質詢者的壓力不夠
覺得委員提到的審理案件速度的這件事情是很重要的,台灣法律的審理速度的確是有待加強以及需要改進的!
他有重複提到不在忍讓這在之前就有委員提到
態度接定
林委員首先針對之前質詢的內容再向官員進行後續追蹤,如此一來將可讓行政部門更重視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接著指出行政部門間相互矛盾的情況,是為農委會與勞動部間對外籍青年打工度假配套措施有所不足且協調不清,個人認為委員的質詢內容相當豐富並有切入到問題的核心。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