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雲林縣第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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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積極想發聲,並未雨綢繆,不希望發生後才來檢討
好:提供足夠的資料與訊息 差:說話不夠流暢
我認為既然是質詢,就應該利用時間把疑問或是訴求丟出來,而不是隨便找一個問題混時間,這兩分半我只看到邱委員趕著結束,不知道重點為何。
最差的地方,立委給的建議很不切實際,問題也沒有解決,一直否決答話者的答案
這次的諮詢主要是講選區劃分的狀況,現在的一區保障一席,委員覺得不太公平,因為新竹縣市選舉人數是 39 萬 6,000 多人,而連江縣選舉人數是9000多人,這樣有點違法票票等值,而官員的回答也沒有錯,如果要更改憲法必須大法官不是他目前職權可以做到的事,而他也有提到日本也有提出相同的問題最後是確定違反票票等值,也有說到這保障席位是來自美國,官員也有做好功課來面對諮詢,最後的結論是他願意配合如果大院要提出相關的修憲,他會提供資料。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