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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直接點出上層言語的錯誤,甚至是言語的不當,可看得出委員有認真在做功課
很咄咄逼人 沒提出相關證據就認為對方陣營在操弄政壇
對質詢對象留有足夠的回答空間,且質詢過程心平氣和,不會帶有過於主觀的發言,能以較客觀的角度問政,但前後質詢的內容有一定程度落差,前面是討論電磁波防護的內容,後半部變成討論網路資安問題,較沒有針對單一事項質詢
過程比起質詢比較像是在探討且非常有條理
王惠美委員在部長發言的時候一直插話,沒有讓部長好好的發言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