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點:能提出具體數據,讓聽者比較能了解狀況
缺點:一直打斷主計長的話,不讓他們可以插話
諮詢前有充分準備,態度也十分良好
表現的很好 ,提出很多資料跟建議而且在台上不會給人感覺是在逼問
我認為黃偉哲委員的口條十分清晰,時間掌控也相當理想。而且他也有關注到一些平常大眾可能較不會注意到的議題事件,例如以孫安卓事件帶出澳洲留學生的羈押事件,呈現出維護公平正義的態度。黃委員也沒有偏袒任何利益方,到後面也要求行政部門盡力改善,整體質詢很好。
他很了解自己要問的問題,並且能一一點出哪位官員最適合回答,我覺得他很不錯。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您好我是測試專員。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