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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有用國際議題來關注台灣的利益
表現好的:有提出部長認同的建議,幫年輕人創立個人帳戶,不是一昧照政府政策走
差的:要好好審查並了解基金帳戶個人化的辦理處,了解主計處才是這個方案的審核人
陳委員前面提出了許多問題,但這些問題的根據卻沒有說明,範圍這麼大官員當然無法回答。而陳委員後面的質詢又自顧自地自己一直講,完全沒有給官員回答的機會,所以看不出這段質詢有何意義。
至少說話語氣很和平,我覺得很好
看起來此委員在質詢前有做好一定的功課,才能有這麼完善的資料,但質詢的一開頭並沒有直接切入主題,而且也沒有給被質詢的部長一個適當的答詢時間,造成像是兩個人在搶話的情況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不成案。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