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不錯講得很好
優 :
比較關注政治,與法律。
有將司法與內政的報告看過並提出問題。
對於警察的保險與待遇關注。
缺 :
開頭就篇題
講完報告後就沒有回主題了。
質詢明確,但有些諷刺的話不需在檯面上講
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是資料準備充足還有質詢態度及提出具體的建議,最差的地方是並沒有給予官員充分的時間來最回應。
委員的口條清晰講話有條理
不成案。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