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高雄市第8選舉區
民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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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話非常犀利有條理,很厲害,但是有點太兇,對部長說話感覺很不客氣
我覺得委員一開始講教育部長適不適合上台報告跟主題沒有緊扣,他雖有提出問題所在,但是沒有具體說到底是什麼問題,而且也沒有說要向那一個方向探討或思考要如何解決問題
我認為這位委員雖然態度還算良好,但是言詞卻不恰當,關於「讓官員向中國大陸喊話」,連在我聽來都感覺得出不是那麼適合出現在一個國家政府官員的言詞,他卻還是如此強調,實在不優。
希望他能熱情一點
最差的地方:情緒激動,不斷打斷傅秘書長講話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