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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兒童遊樂設施的規劃,政府應該檢討沒錯,但這個委員不太尊重規範質詢的時間,也大吼大叫的怒罵對方,態度極為不佳,情緒控管應該更得宜,在立法院不應該每次都在吵架,可以理性的溝通,不然我耳朵也快聾掉了。
陳委員談論內容有條理,不會跳來跳去,雖然內容也有質疑現任部長上台一事,但口氣相對平和並談出自己的論點,我覺得不錯
我覺得這位委員的態度非常好,他所提出的言論也都很為人民著想,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
有提到它國執法方式,給予不同見解
給予充足的回答時間。沒有充足的資料,問題都是從別人的回答中挑出。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