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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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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第一層人員而非上面的長官,去了解每一個環節
找到問題點予以批評,但沒有給受諮詢者多一點回復時間
委員講話條理清晰,只是有時候應該等別人講話告一個段落
深入了解每個擬定法條,並非常看重立法目的,逐條提出疑問和具體建議並廣納看法
關於中興電信的問題,她沒有給予對方辯論的時機,比起不斷說自己不想聽,她應該詢問政策接下來的動作,要求給予承諾。可能是時間不足,我覺得她最後對於水源開發的議題沒有深入追究。她對於議題都有去調查、了解基本的背景,雖然她第一個問題只聚焦在美國和中國,主觀太鮮明,應該出示中興電信是否還有其他弊端,但這是我認為稍微比較好的地方。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