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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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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比起警察的配置與待遇更重視不依規定行駛道路的蕭先生的權利,我認為這有點偏離主題了.
我覺得徐委員表現得很好的地方是有做足了功課,並且問題針對核心,句句切和主題;而表現得稍微不理想的地方是在等待財政委員會的官員回應時,表情稍嫌不耐,也會頻頻打斷官員的回應。整段質詢沒有聽到官員作出的完整回應,除了官員本身不夠快速應答以外,徐永明委員也有一部分的責任。
太偏向政黨色彩,很明顯看出想攻擊國民黨,整個質詢過程只是為官員護航,並撇清火力發電廠的影響力,要求人民應該多方面比較,並沒有質詢的必要性,如果和官員站在同一陣線,何必質詢?
邏輯很清楚
最好的地方是我認為他的問題很清楚,且氣場強勢,於官員不清楚答案時打斷官員讓他了解問題,最好的是資料準備完整。最差的地方是咄咄逼人,沒有給官員回答的空間,最後緊抓著部長下台卻不是要得到質詢問題的答案。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