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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積極監督NCC之行政效率,也有點出廣電三法立法過程的疏漏。而雖然此位立法委員在質詢的過程中有點出這些問題但卻沒有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這點我認為是此位立法委員表現的最差的地方。
最好的地方:比較了很多縣市的特點
最差的地方:有點不給官員回答的時間
委員清楚了解質詢對象的職責,也在質詢前做了功課,看得出來相當用心。在部長提到法規其實存在時,委員更進一步追問落實的程度如何,並要求部長及所屬機關持續努力,覺得這是委員表現好的地方;而在提到法規相關的新聞事件時,委員舉的例子是有一段時間以前的例子(當然委員自己也清楚),因此讓人不免聯想,是否有更接近現在的法規發生的事件可供參考?就算沒有,那委員也應該明確指出是什麼時間點的新聞事件,讓民眾清楚了解事件發生和法規設立的時間點是否衝突。
關心人民權益
看起來此委員在質詢前有做好一定的功課,才能有這麼完善的資料,但質詢的一開頭並沒有直接切入主題,而且也沒有給被質詢的部長一個適當的答詢時間,造成像是兩個人在搶話的情況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