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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我認為是問問題沉穩,並且不催促官員回答,讓他們好好表達所想的答案。
有條理並具體地說出自己的想法與建議
不帶有私人情緒
最好的地方是委員除了這個議題還延伸到了其他最根本的問題 像是中低收的定義是否考慮做改善 還有人力是否不足 除了基本的輔助外 我們還可以使用哪些能力去幫助那些人
關心大眾利益,對於社會事件很關心
提出具體方案,質詢內容緊扣主題,相當不錯。但我覺得有一段講話有些不適宜。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