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關於李昆澤議員
表現好的部分:
第一、 議員提及(時間: 15:03:30)”你們應該要解釋清楚,而不要讓特定媒體來扭曲”,講完後便讓被質詢者,有適當的回應時間和空間,並能清楚解釋和回答。
第二、 在案例的部分,我認為這位議員有充分的準備,陳述案例時可以明確表達他的質疑,態度良好。
有待改進的部分:
第一、 我認為在這件案例的前因後果並未講解的非常清楚,如果我只觀看這部影片,沒有讀過這則新聞案例,從ppt上沒有辦法得知,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弱是可以簡單在開頭時敘述,會讓整段質詢更具說服力。
最好的地方:有讓被質詢人員有回答的空間
最好的地方為透過由外而內的曉之以理的方式一步一步讓NCC委員及被提名人都認同現在的狀況不妥當及陳俊憲陳委員的訴求為何——及建立NCC權威。質詢方法頗能說服人。
最好:為人民的權益發聲(花蓮賑災的善款的應用)
最差:會議的主題為土地徵收,沒有扣緊主題
資料準備很充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